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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有為死去的未婚者尋找配偶的習俗,稱之為“冥婚”,也叫“陰婚”。
早在周代時期冥婚就已經開始流行,當時政府也曾明令禁止,但不見成效。這種習俗一直被流傳下來,而且受到了后來統治者的肯定和倡導。
冥婚的對象是那些已經訂了婚但在未等迎娶過門之前就因故雙亡的少男少女們。
那時候的人們一致認為,不替他們完婚,他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們舉行一個冥婚儀式,最后將她們合葬在一起,成為夫妻;也免得男、女兩家的墓地里出現孤墳。
還有一些少男少女還沒訂婚就夭折了的。
家長處于疼愛、思念兒女的心情,認為生前沒能為他們擇偶,死后也要為他們完婚,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其實,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致。
另外,封建時期的人們普遍迷信于墳地“風水”一說,認為墓地中出現一座孤墳,會影響家宅后代的昌盛與繁榮。而且當時有些“風水大師”為了多掙幾個錢,多會竭力慫勇搞這種陰婚。
陰婚多出現在貴族或富戶之家,貧寒之家是絕不會搞這種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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